客運、貨運司機沒帶道路運輸證;網約車司機沒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件;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未按規定進行備案……這些交通運輸領域高頻發生的輕微違法違規行為,今后在一定條件下將依法免予處罰。2月28日,記者從市交通運輸局獲悉,《黃石市交通運輸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免強制清單》現已制定并公布。
清單列出了19項可免事項,并明確了適用條件。清單涉及道路運輸、港口、水上交通等多個類別,多是群眾意見比較集中的熱點。
以網約出租車為例,對未按照規定攜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違法行為,目前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每次違法行為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如今,駕駛員存在這類情況可以免罰,但必須同時滿足3個條件,即:違法行為調查過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執法部門調查處理、阻礙執法、煽動抗拒執法等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當場能提供可供查驗的證件信息,且經查驗相關證件合法有效的;違法行為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這是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寬松便利、開放包容、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的生動表現?!笔薪煌ㄟ\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制定這份清單,是健全完善我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規范化長效機制建設,堅持執法為民、服務發展,統籌執法的“力度”與“溫度”的具體實踐。這些事項的規定,在法治框架內給予廣大中小微企業和從業人員更多容錯糾錯空間,有利于引導其合法規范經營和健康有序發展。(記者?羅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