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潮州,一交警面對男子質疑無證駕駛是否需要拘留時稱:“不懂可以自己去學,我不是老師,傻不XX的。”因為言語不當,這名交警被停止執行職務。(九派新聞9月23日報道)
嚴格意義上來說,執法和普法是密不可分的,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執法的過程也是普法的過程,比如有執法人員在進行執法行為時,會說“我們是誰,根據什么法律規定對你怎么樣”。所以,我們有一個規則是“誰執法誰普法”。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的法治建設也越來越完善,有很多新的法律陸續頒布,有不合時宜的法律條款在不斷修改。根據全國人大2024年6月28日的公布,我國現行有效法律有303件,涵蓋社會各個方面,共同構成了社會的法律體系,這還不包括各地各部門制定的條例、制度等。
面對如此龐大的法律體系,哪怕是專業的法律工作者也很難全部掌握,何況是普通民眾。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曾講過一個案例,有人打井取水違法了,違反的是盜采礦產資源罪,作為一個專業研究法律的人,他也是查詢資料才知道這個罪。所以,只有做相關工作才會鉆研了解相關法律,才有“誰執法誰普法”的責任制,交警向民眾普及法律知識,是職責范圍內的事。要求一個普通群眾對法律了解多深,確實是強人所難。
在現實中,因為對法律的不了解,我們經常走在違法的邊緣,“以身試法”的事屢見不鮮,很多人因為不知道相關法律規定而經常吃虧被處罰,然后吃一次虧漲一次見識。
面對司機的問題,潮州的這名交警沒有耐心細致地回答,而是以嘲諷的語氣讓司機自己去學,卻不知道自己就是普法的“老師”。再說了,作為一名執法人員,連法律都不愿意解釋清楚,其執法行為怎么保證公平公正,又何以讓當事人心服口服?
法律的公平公正體現在每一件具體的案件中,每一個案件也是普及法律知識的重要載體。普法工作,我們還任重而道遠。
(徐道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