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在對開發區·鐵山區某機械加工企業開展環保執法檢查時,委托第三方機構檢測發現其噴漆車間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存在超標問題。
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不僅當場指出企業環保漏洞,更結合企業生產實際,主動提供幫扶指導,一方面詳細解讀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的技術標準和政策要求,另一方面針對噴漆車間廢氣處理設施運行、日常維護等環節,提出具體整改建議,幫助企業精準找到問題癥結。企業接到整改要求后,迅速按照執法人員的指導,對廢氣處理設備進行全面檢修調試,優化噴漆作業流程,并建立常態化環保管理制度,確保污染物排放可控。整改完成后,執法支隊第一時間組織復測,結果顯示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已符合國家標準。
鑒于該企業超標幅度未超過10%,在規定期限內積極完成整改并通過復測,其行為符合不予處罰情形,執法支隊依法對其下達不予處罰決定書。
《湖北省生態環境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清單(2025年版)》明確,在大氣污染防治中對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的開展行政處罰,但屬于初次違法后果輕微的可以不予處罰。我市生態環境部門還修訂了《黃石市生態環境領域包容審慎監管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免于行政強制事項清單》,依法適用行政案件“首違不罰”“輕微不罰”,鼓勵違法企業自行糾錯,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今年以來已辦理輕微環境違法不予處罰案件8起,涉及不予處罰金額156萬元。此舉以嚴格檢查督促企業正視環保責任,又通過“執法+幫扶”模式,助力企業高效完成整改,以實際行動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實現生態保護與企業發展的良性互動。(記者 廖巍巍)
編輯:徐道發